一、减量化
(1)将含油污泥从危险废物转变为一般固废,危险废物减量化率>95%;
(2)将含油污泥中的油相回收后综合利用,回收率>95%,危险废物量同比减少。
二、无害化
(1)不受天气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,安全环保,处理过程中不添加任何化学药剂,热解全过程在密闭设备内完成,避免了粉尘、VOC泄漏的问题,不产生二次污染。
(2)含油污泥经热解处理后的固体产物总石油烃含量(TPH)<0.3%,优于《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》(GB4284-2018)B级0.3%的规定限值。热解废渣符合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20)第I、II类固体废物技术标准,可做无害化安全处置。
三、资源化
(1)含油污泥处置产生的不凝气作为燃料回用。
(2)含油污泥处置产生的回收油作为优质轻质燃料油外售。
(3)热解废渣(热解废渣中总石油烃含量TPH≤0.3%)按一般固废处理规定定期由外运,制砖或建筑回填、填埋、铺设油田井场或通井路等,在实现无害化、资源化的同时,降低碳排放。